「共創明『Teen』計劃」(「計劃」) 提交電子申請須知

  1. 本「計劃」的目標學員為 2024/25 學年就讀中一至中四來自弱勢社群家庭(尤其是居住在「劏房」)的學生。
  2. 在開始申請之前,申請人應先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,並準備好以下項目:
    • 申請人的手提電話號碼,而該號碼可以接收電話和短訊;
    •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。所填寫的申請人資料須與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上的資料相符,否則本申請有可能無法處理;及
    • 申請人須以約 100 字或不長於兩分鐘的短片,介紹參加「計劃」的原因和期望。
  3. 在提交電子申請前,請核對所輸入的資料是否正確。電子申請一經提交,所有資料將不能在此流動應用程式中再作修改及查閱。「計劃」的地區營辦機構將聯絡申請人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作申請評估。
  4. 申請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請。
  5. 截止申請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下午11時59分,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。
  6. 申請人須保留相關證明文件以供社會福利署及其授權人士核實之用。
  7. 有關計劃查詢或技術支援,請瀏覽:https://www.striveandrise.gov.hk/enquiries/

下載「計劃」流動應用程式報名

符合資格的學生需以手機或平板電腦在此下載「計劃」流動應用程式,然後透過流動應用程式填寫電子報名表格。

第三期截止報名日期

由2024年10月31日開始,學生可向學校及地區營辦機構查詢,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20日。